熱愛時裝而穿着時髦亮麗,
無論是否從事時裝產業的人, 在西方會被稱為Fashionistas。但西方名詞一經東移後, 稱為時裝人或時尚達人, 我的困惑便開始產生了。
香港的時裝人往住是一羣並非從事時裝及相關產業的人, 只是經常出沒品牌活動, 穿着打扮猶如孔雀開屏, 便被稱為時裝人。而他們又往往代表了香港時尚界, 在媒體上由個人着裝示範、暢談最新時裝潮流以至點評國際時裝名師等等。相反, 真正從事時裝及相關產業的人, 穿着一樣時髦亮麗, 比一般人更懂得時裝, 亦最近距離接觸國際時尚, 只是打扮欠缺吸睛效果, 卻不會被列為時裝人。
IT Girl
由時裝人向上晋級是IT
Girl, IT Girl 之上是Fashion
Icon, Fashion Icon之上是時裝女王, 各有位份。
在西方世界裏被稱為IT
Girl的不光是指年輕女性和穿着時髦亮麗, 還要對此刻的時裝潮流產生影響力, 令羣眾跟隨她的穿着風格。而通常能成為IT Girl的不離年輕女星和名模,有點公眾知名度但又未攀升至大牌, 像以前的Chloe Sevigny、 此刻的Alexa Chung、Olivia Palermo等。
但IT Girl、Fashion Icon 等等一旦成為華人產物後, 大陸被標簽為IT Girl的是80後女星陳燃, 雖然也沒帶領過什麽時尚風潮, 但香港的是 …… 天啊! 連公眾知名度也欠奉, 更遑論膜拜!
時裝女王
在香港一旦有公眾知名度而又能產生潮流影響力的, 通常會被封為時裝偶像或時裝女王。
時裝偶像一詞源自英文Fashion
Icon, 但在英文Icon的語意裏帶着圖騰象徵的意味, 有別於我們觀念裏所謂「偶像」的表面化。 西方的Fashion Icon不光是指穿着打扮方面的, 亦須對時尚風格產生深遠影響力, 更涵括對業界有重要推動和貢獻者, 像經典優雅的化身Audrey Hepburn、 Waif look 的象徵Kate Moss、 美國Vogue 主编Anna Wintour、 倫敦Browns 的創辦人Joan Burstein等等, 人物選取範圍廣闊。Anna Wintour 和Joan Burstein 更被業界認同為「時裝女王」或「時裝教母」, 連Audrey Hepburn 和戴安娜王妃也成就不了, 而香港 …… 啊哈! 盡是十級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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