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誕曬命時刻 : Christian
Dior 錢包
與昔日在媒體共事的舊同袍閒聊, 他說 :
「時裝版的同事都愛曬品牌送來的禮物, 其他同事看到都眼紅在嘀咕, 怎麽辦? 」
我不由得哈哈笑了起來, 「難道你想下禁制令嗎? 」
自從90年代後期國際高端品牌紛紛在香港設立早期的亞太區分部, 各出奇謀打拼江山, 流行送禮給時裝編輯和記者, 成為了這個產業的常規、邊際利益和福利, 誰敢禁止時裝編輯和記者收受名牌禮品恐怕會引起暴動, 集體辭職!
昔日我輩80前行走媒體江湖, 無論碰到什麽事再高興也懂得稍稍隱忍克制, 避免過份張揚, 突出自我, 怕會招來羨妒恨或責難的目光。
今時今日八、九十後被稱為自我的一代
me generation, 又有社交網絡平台的鼓勵, 自我新一代事無大小熱衷與眾分享、曬命和公佈以博粉絲量或朋友的like,
小如上餐館吃了些什麽佳餚、外遊坐business
class等等都要分享, 更何况每逢聖誕各大小品牌一車車的禮物送來, 由名牌手袋、首飾到特製巧克力等式式俱備, 視乎職級以收到什麽價值的禮品, 當然更須曬命, 公告天下! 年輕編輯和記者們不刊於報紙上做個今年聖誕所收禮物大比拼專題, 以証身份地位又或曲線告之別的品牌, 你家的禮物太小家了, 已屬萬幸! 我在別的雜誌便看過這樣的專題, 哈哈哈! 更有年輕寫作人在Instagram曬稿費糧單, 看得我儍了眼!
在此風氣下, 所以近年我也自我修正, 免得被看扁。買了些什麽名品當然要曬曬曬, 出席時尚活動, 得到品牌主辦方贊助身上服飾更要曬曬曬! 這比花錢買還重要, 不是有錢便成事, 何况再怎麽買也不及大陸土豪們可以一口氣買一百條Hermes
皮帶、
幾十個鱷魚皮Birkin手袋。
只恨有些曬命的事情沒法追回, 昔日做媒體時每逢聖誕最少有十幾個名牌手袋, 連奢侈品牌珠寶首飾也有, 以至出席歐洲古堡晚宴、97前港督府慈善餐舞會、外遊必然是business
class 再upgrade上頭等艙等等, 但當年沒有社交網絡平台的流行, 亦沒有I
Phone手機即時留影上傳, 以兹作為個人時尚履歷書的等級証明。
時尚圈就是這樣的名利場, 由來有VIP、IP和P三級制之分, 各有不同待遇, 與你是否做過些什麽事情沒啥關係, 可以是什麽也沒做過。
所以年輕一代能曬就盡情曬吧! 就算是收到一盒名牌巧克力的聖誕禮物, 只怕有一天人家不再送給你,
或將你由VIP降為P或N (nothing)。
(原文刊於明報專欄 2013 / 12 / 26, 版權為作者擁有, 網絡版經作者最終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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